施工合同

时间:2024-10-02 11:26:12
【实用】施工合同三篇

【实用】施工合同三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 篇1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

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此处隐藏3066个字……以月息2分的高利x将该保证金“借”给我(实际给付170万元),造成“怡静湖” 二期1#、2#、7#楼工程施工一直处于艰难维持状态,并在20xx年春节前酿成劳务人员围攻殴打我项目部工作人员的恶劣事故。

20xx年春节至今,由于你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该工程进度款上千万元,该工程项目一直没有重启施工,造成我对钢材供应商、商混供应商、水电材料供应商、劳务公司的付款严重违约。目前,该工程仍无复工迹象,给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用损失,我与你公司法人代表约谈协商的要求也被你公司借口拒绝。

鉴于你公司严重的违约行为和在退还保证金一事上的欺诈胁迫行为,我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终止与你公司签定的“内部承包合同”,希你公司立即赔偿因去年8月停工造成的损失40万元,向我结算支付该工程已完工程的全部工程款。

此致!

发函人:

20xx年8月17日

施工合同 篇3

××项目

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二零××年×月××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大武86号

工程内容: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临发改证[20xx]49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20xx年2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20xx年2月10日-20xx年5月1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预算价约计 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部分

本合同协议通用条款除在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外,以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7.××项目施工的补充协议。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语言仅适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及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市、地质监部门的有关规定。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图三套,工程竣工后3天内向发包人返回竣工图一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收到的施工图仅用于本工程施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师 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初步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2)监督工程施工进度;

3)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4)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5)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6)初步审核工程款的支付;7)初步审核设计变更;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在监理合同中授予的其他职权。

4.2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确认;2)审核工程款的拨付;3)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4落实开工条件,审批开工报告;5)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6)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7)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赋予的其他职权。

5、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附证书复印件)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单位工程中心50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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